本人为蜀道城乡集团川东北分公司的项目公司-四川路桥通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离职员工,离职时公司人事将封存的档案移交到我本人手里(此举违反档案管理法),至今我没有拆封,现今希望原公司处理我的档案,移交到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内人才中心),但是公司以我离职为由,不予配合处理,导致我档案为死档,以至于本人今年评职称无法申报。希望能尽快得到帮助,完善档案转移。
热心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办理权限的蜀道集团办理。谢谢!
王女士: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8日通过问政四川投诉个人人事档案成了死档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经查,您于2009年7月入职四川路桥通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通锦公司),2017年3月主动辞职。
2.通锦公司有严格的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范,职工离职时公司不会主动将档案移交其本人。为查明相关事实,通锦公司进行了自查,也与您进行了沟通,您称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离职的经办人是谁,具体是谁将档案移交给您本人,您当时是如何获得个人档案当前已无可查证。您在通锦公司工作七年有余,按常理对人事部门的同事应当比较熟悉,而今却称记不清离职经办人、谁将其档案交于您本人,此表明您当时获得个人档案的程序存在不合规的可能。
3.您因自身原因留存个人档案6年之久,在此期间其档案是否被拆封(本人称“未拆封”),档案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被改动均无可查证。在此情形下,您要求将个人保存的档案退回通锦公司,并由通锦公司邮寄到其指定单位,为不合理诉求,也不符合档案流转规范,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通锦公司无法按您要求办理。
4.通锦公司已经告知您处理该问题的可行方案。
特此回复。
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川东北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