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本人于2023年7月28日与成都汇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入职奖励单简称“返费协议”并由成都八方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捷普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入职工作,协议要求:在职45天,打卡20天,期间无矿工、迟到,早退,请假等,现本人已完成任务要求,(7月份在职3天,8月份份在职31天,9月份已在职17天)无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并在9月15日与该企业(汇犀)工作人员赵*联系及上门讨要奖励,企业方赵*以不出面由,推荐企业姓李的沟通,工作人员李某以派遣公司未出名单为由,拒不履行承诺,不承担风险,态度恶劣,恶意拖欠弱势群体(本人)入职奖励,期间造成本人经济及精神异常(因晚上还要夜班)。
综上:1:谁签约谁负责承担。
2:我与汇犀公司是单方入职奖励协议,无权监督及履行第三方追讨义务。
3:汇犀公司负面影响太多(诚意经营一直有问题,网上投诉太多)
4:请求政府部门严厉打击追讨我的劳动所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您好,由于您本人未能向我局提供相关工作凭证和完整的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工作凭证到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大队现场登记,配合询问调查,可先行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9号,联系电话028-8792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