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12日,带家属去川北医学院检查身体。由于附近车位紧张。将车辆停于环都大道后短信通知后将车辆挪走。移车过程中,发现同我一样双排停车其他车辆没看见罚单。于是拨打12345后,次日后,四中队一女民警回复后态度恶劣,解释不当后,将其电话挂断。对其态度,于是我继续投诉至相关单位,当日下午其称张姓中队长电话回复过程中,一直讲述的都是都是他们工作如何困难,等。并未做出其我投诉问题的一个解释后也挂断电话。于是我又对其两人态度投诉至今未有相关单位回复。就是这样的一个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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