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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关于挪用业主交存维修资金处置的咨询和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6 22:27 待解释

关于开发建设单位挪用蓝光长岛五期业主交存维修资金的处置及相关事宜的咨询和建议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置开发建设单位挪用业主交存维修资金的责任主体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简称:《住建交》局,而非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在《律师函回复》中所指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开发建设单位从2018年~2020年间共收取蓝光长岛五期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共计155616.17㎡×27.50元/㎡=4279444.675元。
3.今天(9月16日)查见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小区总账余额为:1443247.07元,
与交存量差:2836197.61元。
(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0,
与交存量差:4290.55元。)
4.合法的解决方式有二个,
1.)由责任主体按律进行追缴。
这样,还有约283万多的缺口。具悉,责任主体区住建交早已对开发建设单位在长岛的存量资产进行了销售资金监管(在此谨代表五期业主向负责任的责任主体区住建交局表示由衷的感谢!),并优先用于归还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不知这样的销售资金监管了多少?如果不够283万,缺口应该由开发建设单位补足,以此终止自己挪用的违法行为。
2.)如确有需要业主第二次交存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
一、应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需要是真实存在的。
二、应该有受邀者自愿同意的允诺。
三、应该按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
四、应该有合法合理的归还约定。
五、应该有合法合理的监管担保约定,以保证行为的公平公正。
5.7月25日办证《推进会》上提出的口头通知业主第二次交存首次交存维修资金的方案,一无法律支撑,二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和习惯,因此不应涉险采纳。
致此
蓝光长岛五期业主
2023.09.1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9 09:27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您反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问题。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 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照规定交存:(一)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备电梯或未配备电梯的房屋, 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3.5%或3%交存; (二)业主对配备电梯或未配备电梯的房屋, 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成本价的2.5%或2%交存。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尚未出售的房屋,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待房屋出售时, 转由业主承担。”经核查,因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规定,将其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主体应交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管理银行,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关于您反映维修资金已交开发商的问题。经核实,区住保中心发现开发商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私自收取业主部分维修资金未及时上缴后,赓即对其开展约谈,督促其立即上缴违规代收的业主部分维修资金,并于2021年7月20日向该公司下达“蓝光长岛国际”1-6期《关于限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但该公司逾期将代收的业主部分维修资金未交存至成都市双流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户。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于2021年9月18日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相关规定,将相关情况依规函告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执法依法处理。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具体推进情况,建议您向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蓝光长岛国际”7期我单位发现私自收取后,对其开展约谈,督促其立即上缴违规代收的业主部分维修资金,并于2023年9月6日向该公司下达“《关于限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责令其于2023年9月15日前交存。若该公司逾期未将代收的业主部分维修资金交存至银行专户。我单位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相关规定,将相关情况依规函告成都市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执法依法处理。也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区将蓝光长岛国际小区纳入“问题楼盘”。在建设单位未依规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可通过小区业主在自愿签署同意“在建设单位未足额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先行办理本次申请登记范围内的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业主自行向建设单位追诉的承诺书”后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待业主足额交存应由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后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 上情况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单位维修资金科67035588进行咨询。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9-20 21:06

无论怎么样的提问,均以一个内容作答复,工资可真好混啊!你们,又在消费自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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