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东辰收取的5000入职押金(凭证上写的入职培训费),拒不退还,事情也不了了之了,劳动法规定,入职培训应该是用人单位免费提供的。曾经一再承诺会补缴社保,但现在一拖再拖。而且遂宁东辰并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该如何处理?主管部门效力何在?维权成本如此之高,企业违法成本却为零,法治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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