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涟路27号 蓝光coco金沙一期4、5栋外侧道路由于物业违规开放社会车辆通行,路面严重塌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加上商家恶意损坏隔离栏,将车辆开进门市上下货物,人行道碾压破烂、塌陷,甚至引起楼上业主住房开裂等问题。
1、在苏坡街道办、社区及小区业主的共同努力下,政府同意将该道路纳入市政道路进行维修,在维修之前为了安全,同意暂时封闭。后面经过全体业主大会投票同意封路,物业、社区、业主共同参与,买了近7000元的石缸,以及物业原有的几千元的不锈钢路障于4月14日进行了封路。
2、4月15日上午,楼下商家纠结7人,使用榔锤、断线钳等工具,暴力损坏了封路的公共设施,后业主报警,苏坡派出所出警对该事情进行了立案调查。截止今天,事情过去了5个多月,该案件一直未有回音,对于这么一件事情清晰,证据确凿的案件,为啥苏坡派出所这么久不给全体业主一个明确的结果。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1、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 2、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这次商家暴力纠结7人公然毁坏公共财产,性质极其恶劣,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恳请市局主管部门督促苏坡派出所尽快结案,公正处理好该案件,对恶意破坏公共财产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谢谢。(附暴力损坏公共财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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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了解,苏坡辖区蓝光coco金沙一期小区旁有一条红线内开放性道路,常有货车进出导致路面破损,小区业委会决定在该道路设立安装拦路桩,导致小区底楼商家的反对和破坏。接到相关报警后,苏坡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这么一件群体暴力破坏公共财产的案件都需要调查几个月之久吗?这样的警察怎么能给老百姓带来安全感,公平公正感,主管部门也没有扪心自问?如果是街道办、社区、物业和业主设立安装拦路桩违法了,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希望尽快结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