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昌朗悦府的一名业主,当时购买此房时顾问经理告知此小区有地下两层停车场,不够买车位可以每月两三百元租赁。所以购买了此小区。现在开发商却说,本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不购买车位就按临时停车计算费用。临停费用高
在合同《住宅说明》房屋共有部分有地下停车
在《购房合同》附件五;写到本项目内基础设施设备里机动车停放库(位)规划配比;车位数量1289个,设置在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购房之前这些是顾问经理口中的小区配备设施,买了后变成开发商的专有归属,强制业主买车位。请相关部门出示此小区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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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该物业公司收取临时停车费,是根据《凉山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公司已向发改局报备过,在入口已明码标价。
2.现我局已约谈开发商,该开发商已初步出具了月租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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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莫科伍达
联系电话:2502747
承办单位: 西昌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