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市长,您好:
我于6月11日与成都兰润家居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并支付首期款29100元,
后于7月13日与该公司正在签订合同并支付第2期款项26100元,两次共计支付55200元.
7月18日,兰润家居对接的业务经理电话和微信告知我由于该公司的成本问题,他们老板不同意此合同,并打算转给另一家公司来做。我们不同意并要求改公司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该公司一直拖着不办;
8月18日,该公司业务经理告知我在走程序,还需要15个工作日;
8月26日,该公司又告知我需要将协议和合同原件,付款收据,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全部退回去才可以退款;期间我多次打电话与该公司不同负责人沟通此事,他们承诺在我退还资料的时候出具一份退款协议,并注明退款日期;
9月2日,我前往该公司交还要求的资料,他们又说还差张刷卡拼条并让我回去后寄给他们,随后该公司出具了一份退款申请(见附件),并注明9月9日之前将全部款项退还至我的指点账户;
9月5日,我将刷卡拼条寄给该公司;
9月8日下午3点,距离下班仅有2个小时,退款仍未到账,我就电话询问怎么回事,该公司告知我还要再等15个工作日......
对于该公司不讲诚信,出尔反尔,肆意欺压消费者的行为,我感到非常气愤而又无可奈何.因此才来求助政府和相关部门;
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房地产平稳发展,鼓励刺激消费的当下,该公司欺压消费者的行为十分恶劣,恳请有关部门能对此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责成该公司立刻退还我的全部款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于与成都兰润家居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因兰润家居对接的业务经理电话和微信告知您由于该公司的成本问题,公司不同意此合同,协商退费问题,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或向合同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咨询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