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四川绵阳市购买住房,根据《关于〈印发有关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绵住建委发〔2022〕108号),符合“具有农村居民家庭户籍的人员”条件,可享受相关购房补贴。买房前正是因为考虑到有政府补贴,特意赶在6月30日政策结束前购买了房屋,但购买房屋之后,去申请户籍证明的时候才知道国家已经在全国推行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籍区分,统一为居民户籍,户籍公安局不给出具农村居民的证明,绵阳的政策一定要农村户口证明与国家推行的户籍改革相悖,特此向领导写信咨询,可以开什么样的证明才能享受此补贴,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有农村房屋及农村土地未被政府征收。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的留言收悉,关于农村居民购房补贴户籍证明事宜,购房补贴事宜由购房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认定。9月18日通过电话形式已向您说明相关情况,综合公安部门意见建议您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再次协调出具能够认可的证明材料。
感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