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右岸2号门走出去往右几百米过道处,每天晚上七点多到八点半,领头的人拿着高音音响开始放音乐跳舞,此处并非广场娱乐场所,并且距离住宅区域极近,就在居民楼下!每天放音乐一个多小时且音量极大,心脏本来就不好天天被噪音这么震着现在感觉呼吸都困难了!简直严重扰民,影响本人身心!根据《四川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集会、游行庆祝活动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外,城区禁止使用高大声响的喇叭。
车站、码头、港口、航空港、文娱体育场所等使用的广播喇叭,不得影响周围单位的工作和居民休息。
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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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中海右岸广场舞位置”位于双流区怡心街道清河小区外广场 ,该处属于政府修建公共区域,每日早上6时至7时、晚上19时30分至21时有居住在附近的老年群众在此跳广场舞锻炼身体。针对来话人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协和派出所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找到唱歌跳舞的群众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跳舞时注意控制音量,不得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夜间21时后就不得再跳舞。二是联系社区、街道办综治队员不定时对此巡查,发现有音量过大及时提示。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告,告知来话人噪音扰民及时报警,派出所将及时出警处理。
这几天已经感觉到楼下广场舞声音有减小音量,处理效率较高,部门办事人员态度负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