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停车难
2023-09-13 15:35:43
已回复
关于成都成华区中梁云玺庭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投诉     位于成都成华区长融东一路中梁云玺庭小区,该小区开发商中梁地产于2023年9月12日通知该小区业主,将针对该小区未售车位只进行临停收费且该小区业主不能进行车位租赁,只能购买和临时停放,并在未售空置车位安装地锁,并且此前小区业主已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规定车位租赁为200元租金、120元管理费。此举行为对于居住于该小区且买不起车位的住户来说,将被迫面临无法停车的困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任意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民法典第276条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由此可见,中梁地产在该小区采取的上述车位租售行为,不符合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5条的规定。该小区业主们与开发商、物业方反映了困难与诉求,对方态度强势并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住户的合法权益。      现在国家提倡3胎,鼓励生育的政策,而该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对车位的处理给我们小区业主增加了巨大的生活成本,其影响违背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国家也在今年多次会议多次提到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中梁云玺庭的用车位只卖不租的行为(其实质为强买强卖),也与国家让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相违背     现请成华区相关领导与部门高度重视此类民生问题,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老百姓提供帮助,维护老百姓的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网络理政办
回复时间:2023-09-18 17:15:36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