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翠屏区 » 关于房贷组合贷转公积金贷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关于房贷组合贷转公积金贷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3 15:03 已回复

尊敬的工作人员:

  本人2020年12月份在宜宾市南部新区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由于当时政策原因,公积金只能贷款30万元,

故采用组合贷,贷款40万元(公积金30万元+商贷10万元)现听说楼市新政策,公积金可以贷款40万元,特咨询是否可以将组合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4 09:52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商转公”是在特定背景下试行的阶段性政策,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向、住房消费水平、社会人均收入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等综合考虑后制定。因此公积金政策遵循“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不能盲目跟从或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政策。
我市是从2006年6月起开展“商转公”业务,从2016年1月开始,我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相应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量持续增长,资金压力倍增。2018年6月,由于我市公积金贷款个贷率连续30个月都在90%以上,最高达到了96.74%,大大超过住建部规定85%的预警线,为缓解贷款资金压力,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经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取消了“商转公”业务。在政策实施后,我中心个贷率有所下降,2022年以来,为落实中、省、市相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我市先后两次出台政策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资金使用量增大。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宜宾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797.55亿元,按照有10%客户符合申请办理条件估算,至少需要近80亿元资金才能保证业务正常开展。截至2023年8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接近85%,在确保职工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前提下,完全满足目前已有公积金贷款需求都存在较大压力,无法再承担巨量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带来的资金需求。因此,目前我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根据您的情况,若您的公积金账户在代扣公积金贷款后仍有余额,对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可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回复若有不详,请致电市公积金中心住房信贷科,电话0831-8240150。
特此回复。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