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江油市会昌路城郊派出
所立即依法立案侦查
2023年4月26日,我母亲因与对方发生纠纷被对方殴打受伤,当晚报警由江油市会昌路城郊派出所周警官出警。我母亲因伤入院,影像诊断:右侧第3-5前肋,左侧第2前肋骨折。目前,绵阳市公安局伤情鉴定部门出具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9月13日,本人咨询周警官,上级伤情鉴定报告已出为轻伤二级要求依法立案,但周警官让我们打官司,并告知事实不清楚不予立案。按照《刑法》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同时举报江油市会昌路城郊派出所周警官不作为、乱作为,请求纪检部予以调查。
网友:
你好!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该事件只有双方口供,没有第二方证人在场,现场也无监控视频等其他证据,该案难以查清。根据“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江油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已告知被害人吴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江油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