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4月来成都,还没办到居住证,明年才能拿居住证,请问怎么购买明年的居民医保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医保发〔2021〕20号)文件规定: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持有非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本市办理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长期居住外籍人员,未在 原籍或其它统筹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同标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所在的区(市)县财政按照本地参保城乡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据您的描述,您父母正在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在取得居住证时可在长期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登记,参保登记后到税务部门缴费。 同时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成都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3〕32号)文件规定:2024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个人缴费集中筹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25日24:00,集中筹资期内参保人员的2024年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首次或非连续参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该项待遇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享受)。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缴费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79号)规定执行,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9月14日13点57分电话联系您,向您解释了以上情况。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028-83996837、83972834。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