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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川渝特高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12 22:10 待解释

尊敬的领导,我是眉山市洪雅县共桐村8组的村民,不好意思在这打扰你们了,川渝特高压输电线路经过我家,但我家在两条高压线的中间,说是在安全范围不给拆,房屋后面一条线,前面一条线,整个生活区被包围完,而且线路一建好不可能过段时间就拆除,可能我们很多代人都只能在那生活。说的是安全范围,离房屋可能就10米的样子,问题是被两条线路包围,我们也不敢拿一家老小的生命去尝试生活住,电力保护条例电力保护区是30米都不能有建筑物,拆迁又是按照另一个标准,这样不是对我们老百姓有点不公平,谁能给我们保证住在那的安全。虽然电力方面是国家大事,我们应该支持,但是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也是大事。在此恳请希望领导对我们这种房屋被两条线路包围在中间而且距离很近的老百姓多想想,多多重视,多多考虑,我们不想就这样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网洪雅县供电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8 16:02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房屋距离川渝1000kV超高压交流线路,距离L线边线距离约10米,距离R线边线投影约28米,处于L线与R线之间,均在拆迁范围之外。
根据《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665-2011)第13.0.4条的规定“在无风时,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1000kV标称电压不小于7米”。在边线7米外不属于拆迁范围。
您所提的“电力保护条例电力保护区是30米都不能有建筑物,拆迁又是按照另一个标准”,30米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安全距离。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设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拆除建筑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经贸厅电力函[2001]842号)中的描述“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条、第十五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设置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任何单位成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网洪雅县供电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8 16:41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房屋距离川渝1000kV超高压交流线路,距离L线边线距离约10米,距离R线边线投影约28米,处于L线与R线之间,均在拆迁范围之外。
根据《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665-2011)第13.0.4条的规定“在无风时,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1000kV标称电压不小于7米”。在边线7米外不属于拆迁范围。
您所提的“电力保护条例电力保护区是30米都不能有建筑物,拆迁又是按照另一个标准”,30米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安全距离。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设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拆除建筑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经贸厅电力函[2001]842号)中的描述“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条、第十五条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设置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任何单位成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规定。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9-19 09:53

意思一切只为你们,你们在怎么影响我们也不能说话,本来在那好好的,你们修两条线围在中间,老百姓什么都是错的,电力保护条例整来是搞耍的,10米的距离你来住行不,你一直一家老小在那住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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