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今来信咨询,明细如下:
成华区(一代天骄小区)一楼商铺电费历年来由物业收取。经查询,目前商户每月所交为“转供电”电价。由于目前的电费与我们查询的国家电网商业用电电费相差甚大,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供参考的“转供用户(租户)最终平均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及计价方式。
感谢您的时间,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电费差距太大问题,万年辖区市场监管所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相关结果将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告知,您也可拨打联系电话:028-67575901,咨询具体信息。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发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对于安装了具备分时计量功能电能表的终端用户,按照用电类别、接入电压等级和各时段用电量,执行价格部门核定的所在供区目录销售电价政策。终端用户到户电价=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税价合计电费总额÷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对应用电量÷(1-线损率),线损率据实计算,最高不超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