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嫁到中江县龙台镇盘龙村2组的。公公生前将位于中江县兴隆镇太平村的山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过户到我的名下,并办理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现该林地/林木被征收,征收补偿款已到兴隆镇政府,但我去兴隆镇政府办理林木征收补偿款手续时,工作人员不给办理,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故来请求帮助,谢谢!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反馈。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核实情况如下:
根据政策规定,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民主议定程序集体决定。兴隆镇“1217”武警直升机场征地补偿款已拨付至涉及的太平片区店坪村和同沟村,并由这2个村民主议定分配方案。对于被征地因承包土地所产生的利益分配情况,需要由土地承包方与被征地的村社进行协商,政府无权干预。
由于您前期到兴隆镇政府咨询相关问题时,无法提供承包土地的合同等相关证明,也无法说明具体承包土地的地址,政府工作人员没办法作具体解答,如您后续找到承包土地相关合同,可持合同到兴隆镇政府进行咨询,也可咨询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
如您后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0838-7950001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感谢兴隆镇政府负责解答的工作人员及时、耐心、祥细的回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