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于8月26日在内江经开区甜安路(内江经济开发区教育基地在建工地门口)临时停车并被张贴违停罚单,该路段应该为未正式通车的在建路段,平时仅工地施工人员行驶无行人通过,且车辆上保留了个人联系电话。并且四川现在应该是违停第一时间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驶离可免于处罚的执行方式了,本人当时就在距离车辆50米附近办事,当时既未收到通知短信,也未收到劝离的电话,返回发现已经被张贴违停罚单。烦请领导核实本次处罚是否符合目前四川关于路边临时停车的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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