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眉山片区 » 失地保险购买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失地保险购买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iaolaotan1993  2023-09-11 16:4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今年31岁,已购买8年成都职工保险(最低标准缴纳),但目前我们村(眉山)有失地农民社保的名额,有以下问题:

一、购买问题

1.请问我是否能够购买失地农民社保?

2.购买的社保是属于城乡居民保险、新农保还是什么类型?

3.购买支付的费用是在个人账户还是统筹账户,以后要退或者合并能全部退出来吗?

二、后续问题

1.目前规划大概率在成都退休,是否有必要购买建议呢

2.以后如在成都退休是否能够和职工社保合并呢?合并能合并个人缴纳、政府补助哪部分?

三、其他

  1. 能不能同时按照“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申请代缴费额呢?与购买社保冲突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视高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4 15:4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户籍在被征地所属村(社)年满16周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按征地政策应纳入社保安置的人员;2、需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按“人地对应”原则,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实行市(州)统一管理的,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应报市(州)人民政府审定;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指标的计算是以2007年合村并组前的村民小组单位,以该组土地测绘总面积除以征地时总农业人口得出人均土地面积,再以征地项目所征该组土地面积除以人均土地面积得出该项目在该组的参保指标数。具体在落实参保指标时,原则上以各户被征地面积多少排列指标,直到指标排完为止;4、该群众赵燕家所征土地面积能够取得参保指标,那么该群众是可以享受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其年龄(男16-46周岁、女16-36周岁)原则上应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本质就是按照60%基数参保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养老保险补偿费由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以批准征地时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从16周岁至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补偿1年、最多不超过15年的标准一次性筹集。参保人员应享受养老保险补偿年限以征地时的年龄减去14再除以2,该群众赵燕应享受的养老保险补偿年限应是(31-14)/2=8年,缴费时按照2023年标准缴纳8年的费用,同时政府为其配套8年的统筹资金。这8年是从2023年起往后逐年计入其个人账户,如果该群众在成都购买力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后期凭参保记录可以按照当年的标准退还其当年缴纳进去资金,包括政府统筹部分一并退还。同一个参保人员同一年不能同时存在两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有重复则退还其所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留其原有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09月13日08点55分工作人员与该群众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情况,同时建议该群众到视高街道办职能部门进行详情了解,该群众听后表示明白且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