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阿坝 » 松潘县 » 买到高价玉,望予以退货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旅游 求助】买到高价玉,望予以退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9 16:1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23年9月2日参团九寨黄龙旅游,在返回途中的9月5日被导游拉到松潘县川主寺镇金星路206号松潘九黄藏羌商贸有限公司玉器店购物。在导游和店内销售玉器保值增值而且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洗脑式的介绍,买了一款11800元和田玉手镯,后经专业人士验货发现品质达不到其售价,价格虚高很多,而且高于同等商品数倍,让人心情难过,严重影响本人对九寨沟的形象,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处理退货退款。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1 16: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该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1+3”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我局工作人员与双方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目前商家已经与该网友退货退款,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对该网友进行了回访,该网友表示满意。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将经一步加强对各涉旅市场加强规范经营、讲解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涉旅市场形象,为游客提供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837-7232097)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反映。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