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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新津印江澜小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9 11:52 已回复

向区发改局投诉关于新津印江澜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未备案的问题。首先开发商未按规定领取《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书》就单方面公示收费。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相关规定:“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停车场经营者凭有关管理部门停车场备案意见书及附表、建筑物使用性质证明文件(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自定的收费标准到所在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市场调节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书》之后,才能开展相关收费工作,而印江澜小区单方面发布公告就贸然收取停车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立即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2、停车费和物业管理费过高。在停车设施未完善的基础上便单方面公告收费350元/月。周边雅居乐280元/月,新希望300元/月,分别超周边小区25%和17%。同时小区停车管理费周边小区价位最高,雅居乐60,金悦府60,印江澜80元。请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能够引入第三方来进行成本核算后再予以指导备案定价,或者要求开发商与业主就收费标准进行充分协商后再确定价格,市场定价绝非单方面漫天要价,另全体业主商议后给出的价格是200元/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1 10:34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5 13:37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印江澜里小区未售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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