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入职富士康制造部门,于2022年5月签得离职单走的正常离职。在此期间没有违犯富士康任何一条纪律。2023年8月中旬再次入职富士康做派遣工,派遣公司告知我为富士康黑名单无法进入富士康。还请有关方面能给一个解释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2021年是富士康公司的正式员工,已于2022年5月正常离职,2023年8月再次应聘时被告知是黑名单管控人员,不能入职富士康公司,故您通过网络问政询问原因。工作人员就您的情况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核查到您在职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表示可能是因为您从富士康公司离职后曾入职过某些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按公司规定,若员工曾入职过与公司合作的物业、保安等公司也会出现在管控名单。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公司是否愿意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为公司自我管理范畴,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人员无法强制要求公司再次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建议您可应聘其他公司。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14日10时54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