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石板滩街道政府拆迁问题,当时办理的时候,说的安置人口添加就有一份,为啥到办理的时候答案就不一样了,我觉得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上的失误和漏洞,刚才也看了,好多网友发布的谈论都关于石板滩街道政府部门,希望能有机关单位能不能重视一下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签订拆迁协议时,您户按3+1进行房屋安置,后新增配配及子女。依65号文件及2016年允许生育二孩政策规定,现您户应按实有人口进行安置及计发过渡费。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