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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宣汉县(4.11房屋垮塌)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8 10:16 待解释

2023年4.11日,宣汉县房屋垮塌事故。
由政府部门牵头经鉴定公司鉴定成c级危房后,人员撤离,找加固公司进行加固,期间无任何防护保护措施对房屋内部承重墙,进行刮灰穿孔,刮灰楼层123层,导致房屋承重墙结构受损,以致房屋垮塌,导致整栋楼住户损失惨重,个人财产被埋,事故发生了半年了,也没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加固导致垮塌后推责,说是自然垮塌,赔偿变成救助,最初救助资金为评估价3149每平,如需要钱,按评估价百分之60计算,要购房券百分之80计算,这样一算一套房基本就算白搭了,后面又弄了一个方案就是3870一平,照常要钱6折计算,要券8折计算,这些还都是他们指定的5个楼盘,其中江与城最低5050一平,本着本栋房屋位于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医院,车站,学校,市场火爆地段,垮塌后的安置费用8月9月都没打了,打电话去问就是财政局在旅游没回来,这栋楼很多都是后来买的这个房子,房子被加固加垮了,推责,本来就是贷款买的,房子没了,家没了,几十户人被政府愚弄,现在还还着高利息的房贷,日子真的异常艰辛,住没住的,家庭生活一团糟,现在宣汉的市场最低价也是5050一平,要求政府按市场价赔偿房屋,或者原地重建,赔偿财产损失,过度安置费用,月月到位,给老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8 14:27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2 16:28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第4单元房屋鉴定结果为C级,认为是因为实施维修加固而在短时间里垮塌。该楼房建于1993年,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结构未设防潮层,且在使用过程中,周边散水破坏严重,雨季房屋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墙体潮湿,造成承重墙体风化严重。无序装修破坏承重墙体。失修失维老化严重。鉴定检测时,多处墙体抹灰层已存在空鼓和不规则裂缝;多处墙体抹灰砂浆和砌筑砂浆存在粉化、脱落现象;预应力空心板存在间隙裂缝。但该楼栋多年来,没有对存危部位进行过系统维修维护,导致险情不断加剧。从2022年10月排查出隐患至房屋垮塌期间,房屋变形发展快,墙体强度不足,承载力不足,加之部分不合理装修,随着变形的逐渐发展,承载力加速下降,当上部荷载超过承载力极限时引起整体失稳而垮塌。
二、要求进行赔偿而不是补偿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我县制定《整治救助方案》是本着以人为本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不存在赔偿问题。
三、原地重建问题。《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城乡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后期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将按照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和相关技术规范,合理规划此地块用途。
四、过渡安置费用问题。过渡救助费由街道办牵头,目前按季度进行了救助。
五、群众对方案认可度问题。《宣汉县主城区及乡镇场镇建成区危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以来,截止目前,东乡街道办原西北食品综合楼65户中已签订救助协议50户,其中现金救助协议8户。其他乡镇(街道)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
感谢您对我县危房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22358。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9-14 09:46

以上回复均不属实,请求国家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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