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拆迁至今未安置房屋,向拆迁永宁街道办社区申请安置分房七八次仍未得到解决,多次向社区沟通无解,找相关对应领导人并没有得到良好沟通。该拆迁事情至今已有17年,对应永宁社区仍然没处理,搁置多年,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
来信人: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反映咨询的住房安置相关问题,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家庭于2007年5月搬迁,人均35平方米基本住房已于2016年自愿选择货币化回购方式进行安置,目前剩余8平方米经营性用房置换的25平方米住房暂未安置。
自2021年起,永宁街办采取“组合安置”方式按照搬迁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解决搬迁农户的25平方米住房安置问题,搬迁农户可根据家庭25平方米未安置面积情况进行组合安置,对于无法组合安置的一人单独25平方米住房,目前暂不安置。
若您有不清楚的情况也可到所在社区或永宁街办相关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