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产假政策
1、顺产能享受多少天产假?
2、是否享受纯母乳喂养假?
3、产假工资怎么发?是产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因为公司认为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公司认为,未婚生育是不享受60天生育假的,因为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
那么成都未婚生育和结婚生育,享受的产假政策和福利待遇是否有不同?
公司是否存在歧视未婚生育?国家没有任何规定未婚不能生育!
邱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产假相关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因此,四川省女职工正常生育可享受产假和延长生育假共计158天,如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7日14时43分电话告知您,你表示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