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日18点55时,我本人行驶一辆红色马自达车辆从四川师大地铁站经菱安路往静安路行驶,该路段为双向车道,一路上右边路段停满违停车辆和收费停车车辆,我只能借一点对向车道行驶。至辉煌佳苑小区附近路段时,对向有辆黑色比亚迪车辆行驶过来,我刹车避让,避无可避的情况下被对方剐蹭到。
1、这种情况红色车辆被判全责是否合理。
2、该路段将路边设为公共停车,将双向车道改为单向车道,导致长期拥堵以及交通事故频发是否合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针对您反映您在9月2日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菱安路发生交通事故,表示交警判定责任不合理的问题。经核查,交警三分局民警已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告知,整个过程民警全程执法仪摄录,符合执勤执法规范。且针对您建议将菱安路改为单向车道通行的情况,交警三分局将积极开展走访调查与相关问题收集工作,并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如您对此次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事故处提起事故复核申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11日11时0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