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镇五里村5组的村民,我们是2014年上半年房屋、土地全面征用,我的户口是2008年签过来的,同年九月离异,孩子跟我。我和孩子属于有户无房的人,我们享受了政府给予房屋安置,土地赔付,但是没有给于生活、租房过渡的费用,我们村和我一样情况的人都有过度费,怎么我们就没有过度费呢?马上就要10年了,我们娘俩难道不生活吗?难道领导们不应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安排吗?请领导给我解决问题!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煎茶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有户无房(不含计生指标):以社为单位,成建制征地拆迁可进行安置。每人按统规统建小区单体成本价的优惠价格600元/㎡购买35㎡的安置房,有购买条件的可按综合成本价1600元/㎡价格购买25㎡(含10㎡以内的调剂面积)的住房,不享受其他政策。空挂户不予安置。
以上情况于2023年9月8日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