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 怡和新居二期 租客路面停车比业主贵三倍 而且还没有车位 并且没有开具发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税务局、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9月12日,龙泉驿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取得发票。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租客路面停车比业主贵三倍属实,没有车位且没有开具发票不属实。
一、怡和新居二期为安置小区,业主搬迁入住小区后将享受安置优待政策,收取停车费为40元/月。租房者不在享受安置优待政策范围内,需按文件中市场综合价120元/月进行缴纳。
二、小区有路面车位,本小区为安置小区因此无固定车位。业主、住户在缴费后可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发票。
若您在日常生活中仍遇到类似问题,可致电:028 6061 3088,我们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8日9时0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被诉小区业主是失地农民,停车收费政府有补贴,而您不是业主,不能享受补贴。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8日9时3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