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郫都区两自一包老师,预产期4月申请了产假,之后给学校提交了资料经由世纪人力公司申请生育津贴,但是学校说产假期间发了基本工资,津贴就不发了,是这样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生育险的标准即《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的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晚育或母乳喂养增加的产假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机构按《办法》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因此,按照《办法》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学校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前提下,学校可以把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用于生育女工因产假产生的临聘顶岗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解决,如有结余归入单位职工福利费。
祝您工作顺心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