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户口随父亲在宜宾市,母亲户口在成都彭州,如何在成都彭州上学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教育局回复如下:按《彭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我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彭州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彭州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彭州市区域办理的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彭州市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彭州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应于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登记平台登记审核,由彭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