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牛区村民,2004年拆迁.2009年拆迁安置,安置中因为房屋套型房源缺乏,后根据安置新规,无房源可以改换政府认可的户型平方,我服从政府安排,重新选择户型,在合理合法情况下所得房屋,国土局不给办理产权,希望得到政府给予解决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调查:来话人系高家3组6队村民,属于郎家三号、高家四号安置点位安置户,因安置房总面积远大于该户应安置面积,未能办理安置协议和房款结算的相关事宜。我办已于2023年3月7日向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去函,将关于郎家三号、高家四号安置点位涉及文女士及剩余8户因超面积未签定住房安置协议引起的产权办理问题上报,相关结果有待金牛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回复。我办将持续跟进并积极询问该问题处理情况。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9月8日14:4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金泉街道城市更新管理办(87503545)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