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柬埔寨工作近一年,前期被当地政府劝返回国。2023年7月19日到达成都市天府机场,7月20日自己前往新政镇公安局刑侦队拍照录口供,工作人员要求自己提供在外务工的相关资料,称在半个月内科审核办理完毕。因自己在柬埔寨小型酒店上班,自己提交了酒店营业执照及劳动合同及当地政府发放的劳工证,但公安部门还需要酒店的法人信息及报税单等资料,但此类信息属于酒店经营内部资料,自己无法获取,自己以文字的方式发信息给办理自己案件的警官,但对方一直未回复,自己前往现场反映,也告知等待处理。因工作人员前期称半个月内即可办理完成,且自己属于正常务工,并未设计电信诈骗内容,自己向酒店申请了1个月的假期,自己再次购买机票欲再次前往柬埔寨时,被海关拦下,为自己提供前期新政镇工作人员电话,该联系方式就是前期为自己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因迟迟未得到处理,自己向南充市出入境反映,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向属地新政镇出入境反映。希望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尽快为自己恢复出入境相关手续。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出入境证件的问题已收悉。
经仪陇县公安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因您系仪陇县滞留柬埔寨劝返人员,于2023年7月份提交相关核减资料,我局反诈中心已将核减资料上报公安部审核,并通过核减。按核减规定,核减成功后如需出境的需上报“白名单”,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境。目前,您提供了相关资料,资料中的老板系诈骗罪逃犯,且您不配合公安机关核对资料真实性,故未进行审核。
已于2023年9月5日9 时22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
仪陇县公安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