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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楼上漏水到楼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2 23:52 已回复

我是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金林春天小区6-2-102业主户,于2023年8月9日楼上大量漏水到楼下,当天即告知物业处,从物业处得知楼上已接房并未装修,但是无故从楼上大量漏水到楼下,经查核楼上的总水闸被无故打开,但是楼上并没有人用水,物业告知这种事情与物业无关,并让我们联系楼上住户,追究楼上住户的责任,但是当我们问物业要楼上邻居联系方式时物业却说没有电话,于当月知晓楼上是我们一个社的,问了与楼上相熟得朋友联系上对方,告知楼上业主从他屋里漏水到我们楼下的事情,希望得到解决,后又了解到对方长期在外地,买房之后没有装修,8月也并没有回来过,我们也不知这种情况该找物业负责还是楼上负责,当月21日找了社区出面也没得到真正的解决,当天物业明确表示不会承担这个责任,只能找楼上住户。后于当月22日拨打12345求助,至今无果,家里面的天花板因为被水浸泡现在已经发霉,我们年轻人在外面上班,就是早晚在家呆,长期在家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且患有呼吸道上的疾病,这种环境下长期住肯定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所以希望在这里能够尽快得到合理的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4 09:25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单位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12 15: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您反映的金林春天小区6-2-202漏水对您的房屋造成损失的问题,分水岭社区已于9月7日再次协调当事双方代理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沟通协调,您及6-2-202业主均表示愿意就漏水导致的房屋维修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9月11日,工作人员电话对协商结果进行了回访,您表示已经协商好,房屋由您自行维修,费用由6-2-202业主支付。您对上述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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