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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投诉四川华美紫馨医院
2023-09-02 09:19:46
已回复

恳请督办成都市信访局,武侯区,高新区严格按照川卫函(2021)205号专项打击整治的力度依法对四川华美紫馨医院进行严厉处罚。2023年8月30日收到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回复:“市网络理政办(主办:市信访局,武侯区,高新区)办理结果:正在办理中。”我投诉的问题属2021年7月四川省卫健委联合8部门开展的“川卫函(2021)205号《四川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项打击整治对象。“川卫函205号。二。工作任务(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行为。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合法资质的经营活动。”因此,必须按照本次专项打击整治力度依法对四川华美紫馨医院进行严厉处罚。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条,第99条、第119条、第139条规定对四川华美紫馨医院销售使用非法药品进行严厉处罚。四川华美紫馨医院在没有取得“DNA靶向美雕注射(溶脂针)”资质的情况下擅自销售使用该非法药品,并且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书面确认“DNA靶向美雕注射(溶脂针)”属未经国家注册批准的产品药品。成都市高新区卫健委给我的书面回复记录医方病历记录为我注射“DNA靶向美雕注射(溶脂针)”,DNA靶向美雕注射制药厂的广告介绍“DNA美雕注射即溶脂针”(该资料前几年已提供给四川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因此,四川华美紫馨医院销售使用非法药品证据确凿,造成我颈部皮肤严重损坏的事实证据确凿,已花去治疗费7万多元,仍需继续治疗,医方至今未承担一分钱,卫健委和市场监管局至今未依法对医方进行处罚。2021年7月起已持续向川卫函(2021)205号联合8部门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四川省卫健委投诉,因此,必须在2023年9月底之前依法对四川华美紫馨医院处罚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09-18 1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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