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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关于人才安居购房优惠政策的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1 16:26 已回复

新的人才安居资格出来后,为什么同样是研究生学历,未购买人才公寓的人可以享受70个平方的优惠?这对刚买了人才公寓的人是否非常不公平。既然按照时间认定划分,那么以前大家都是D类,应该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只有以后认定为D类的人才才可以享受60平的优惠,这样不是更公平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4 09:49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7 16:4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人才公寓优惠面积标准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号文件规定: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含下发当天),已取得人才安居资格但还未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人才类别和租购人才公寓优惠政策面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和执行,各类人才享受优惠均参照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4日15时31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电话:028-8525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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