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3年毕业生,因为学校无法长时间保留团员关系,落实工作单位也无团员组织,不想脱离团组织,想转回户籍地,户籍地为楠木镇中心乡,身份证上地址为楠木镇新建街。希望能够找到一个能保存我团关系的组织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毕业生,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经工作人员联系,您在成都市双流区工作,根据工作指引,您的团组织关系应转到工作单位,如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请联系双流区团委,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或您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团南部县委办公地点:南部县金葫路8号县行政中心2楼,联系电话:0817-5522382,欢迎来电来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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