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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买卖购房资格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dujianghua818  2023-08-29 22:35 已回复

因孩子读书问题想到成都买房,但我们没有购房资格。郫都区犀浦龙湖映辰(成都旭泊置业有限公司)称可以花钱在房管局“点过”取得购房资格完成购房网签备案。在对方确保不会违纪违法的承诺中我支付了12000元给销售主管(凌*州),第二天我的购房资格审核真的就通过了。售楼部让我交了10万定金,并约定三天后准备办理贷款签购房合同。签合同时才发现售楼部只保证帮我买的购房资格能通过网签,但不能保证我网签后资格不会被取消,更不承担我因此有可能取不到房产证的风险。很难想象我办理贷款把购房款全额支付给房产公司后,而因是买的购房资格导致钱房两空。因此,我提出了两个诉求:1.在合同里注明房产公司为我取得的购房资格合理合法,如因我的购房资格出了问题最终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房产公司承担;2.如果房产公司不能确保这次交易的安全,不承担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双方终止这次交易,把我交的10万定金退给我。 但龙湖映辰对我合理的诉求不予理睬,不承诺交易的安全亦不退还我的定金。我实名投诉成都市房管局、郫都区房管局,因为他们买卖购房资格把老百姓推进了巨大的不确定风险之中。我相信这不是个例,请求领导关心过问买卖购房资格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腐败。如购房资格买卖属于违纪违法,请领导责令房管局和龙湖映辰退还我1.2万元购房资格款和10万定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30 10:1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30 14:37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情复如下:
经调查,通过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核查,您的购房资格预审码未由我区审核,核查系统发现您进行购房资格预审码申报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区域为“金牛区”,建议您拨打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电话详询,向审核预审码属地住建局反映该问题。关于定金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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