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举报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崇州市金盆地大道327号)以低价团旅游为噱头,涉嫌诱骗我母亲及众多老年人至该公司购买其天价酒的违法行为。
我母亲一个年近70的农村妇女,因为我父亲饮酒导致肝癌去世后患上抑郁症、我们就鼓励她多出去走走旅游!2019年11月参加他们一品江山组织的低价旅游团,在旅游过程中听他们开宣讲会讲酒,他们的推销员说这个酒在他们公司放五年有升值空间,而且还可以放在他们的平台上有专门的售后部帮忙挂卖,我母亲被洗脑了花5000元购买了50斤的白酒!
购买后我母亲自己也觉得被骗,不敢和家人说、自己闷在心里,一度导致抑郁症加重!经过几年治疗调理才又情绪稳定.。最近因为疫情好转我们要带老人再度出去旅游她才说了19年被骗的事情!我看了他们签订的合同,也不是正规合同,没有正规发票,对于白酒的增值和帮忙销售等宣传事项只字末提。希望相关单位能安排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以免更多老人被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在2023年8月28日已与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已终止了业务,且全额退货退款,故未开具发票不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8月29日13时39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已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9日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针对您所反映的宣传问题,崇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已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8月29日,我局道明市场监管所接到局转来网络舆情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任何游客聚集,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所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查证,证据不足。经核实,您已与四川一品江山酒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和解,并于今日上午退费。2023年8月29日16:40-16:42我局道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您反馈调查情况,您对我执法人员的态度及调查情况感到满意。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