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3年8月20日,上午10:57分收到挪车短信,我10:59就跑回来,11:00就将车驶离,并在11:04就停放好在地下停车场,收到提醒短信两三分钟就将车开走,为什么也被记违停呢?请问宣传的柔性执法体现在哪里呢?
网友:
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我们进行了核查。
经查,跃丰路均设置有禁止停车标识,明确要求停车泊位外禁止停放。该道路两旁均设置有临时停车泊位,您当时将车停放于路口,属于违法停放。
当您收到包含“违法行为已被记录”的挪车提示短信后已有违法记录,如果在收到短信后仍不驶离的,将依法进行拖移。
因此,建议您通过交管12123查询更详细的信息。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