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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25 10:23 已回复

新津雅居乐锦城小区(希望东路199号)小区300多名业主联名签字向新津政府及公园局诉求,抵制原售楼部(即26#楼)开办重油烟的大型火锅店。26#楼与居民楼5栋紧密一体,与6栋也只有20米左右,与后面21栋只13.93米的距离,且与居民楼无围墙,可以定性为小区一体的商业楼,不属于独立商业楼,也没建烟道,没通天燃气,与公园局说的独立的、全业态的商业体不符。目前火26#楼整栋楼已全部违规搭建了烟道,一旦此店开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整个26#楼将开成约3000平米的美食城,将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严重侵害。
商家在没有办理《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情况下,违规搭建夹层,新津区公园局于8月11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予以整改”,时至今日,并未整改拆除也未处罚。8月21日,新津区公园局在商家没有《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情况下,通知复工加固。为此,请求公园局明确整改期限,督促及时整改拆除违章建筑,同时,鉴于火锅店申请人增设夹层是为了开办大型火锅店的需要,在房屋权属合同存在争议(能否开办火锅店)前提下,不能草率为其补办《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8 14:36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31 13:19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雅居乐·锦城项目方案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规委会审议,报规总平面图中26#楼为商业用房。经核实项目图纸有烟道。
经核实,双方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附件十二《不利因素告之书》第23条本小区22栋-26栋楼为全业态商业,后期业主可能会经营餐饮业态对相邻住宅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不存房屋性质隐瞒或违规销售。目前火锅店装修已暂时停止,相关部门已到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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