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宏济新路485号龙湖晶蓝半岛小区,至今仍在延用老式电表,由物业代收,业主再行缴纳,多次向电力公司表示过,希望更换智能电表,让消费者清清楚楚知道用电量,自行充值缴纳,物业既不麻烦,业主也清楚用电量及用电费用。为何迟迟不能进行电表的升级,还要延用老式抄表式电表,请相关部门能予以采纳,并回复。之前由物业提议投票过一次,告知需要超过90%的用户投票同意更换,才能进行升级更换,这个90%的同意数据是否有政策支持?需超过90%电力公司才能进行更换?
龙湖晶蓝半岛为2007年建成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发商为龙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为成都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湖分公司。小区为10千伏供电,供配电设施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进行供配电设施的相关管理,其中,供电公司对小区总表进行抄表收费,各住户的用电分表由物业进行抄表管理。
小区合表用电改"一户一表"用电,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中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中的第(七)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若该小区能满足以上要求,可通过业委会或物业向供电公司提交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供电公司将免费提供智能电表安装相关及相应线材。但小区配电房及供配电设施为客户产权,需由所有人自行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配电房计量涵盖所有公共区域用电。供电公司在验收合格后将进行后续改造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