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购买了南阳盛世小区的车位,开发商收了十几万的款,不给办理车位产权证,在合同上面写的是四期开发完成办理产权证,但是南阳盛世三期都已经开发完十几年了,四期的拆迁还没有动,开发完成遥遥无期,这种合同细节可以作数吗?网签都没有给我们业主办理,这种情况难道我们就只能被开发商坑掉这些钱吗,请政府能给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南阳盛世未办理产权的问题。经了解,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就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事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相关约定,购房人可与开发企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8月29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