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长尹念红 » 关于物业费收取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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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物业费收取的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24 11:26 已回复

2023年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定

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是0.7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是0.5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是0.3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我想咨询一下南充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么定的,如果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为什么鸿通伴山半岛的物业费为1.9元/月每平方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4 15:39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9 17: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上反映的物业费标准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2012年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三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12〕532号)规定:多层住宅:一级0.94元-1.38元、二级0.61元00.94元、三级0.39元-0.61元;高层住宅:一级1.98元-2.75元、二级1.43元-1.98元、三级0.88元至1.43元。另,根据2022年《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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