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手机号码用了 10 多年了,在 2019 年 12 月被中国电信单方面叠加了一个叫靓号协议的合同备注的内容为客经派单(本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查好了也保留了照片),在我们老百姓认为协议就是合同!然后我就有几点疑问想请有关部门帮忙解答下!
第一、协议或者合同这种东西,我们作为客户方,不知情且未授权的情况下是否有效?
第二、作为运营商的主体中国电信,我们未提供证件、密码、验证码的情况下仅仅凭一句客经派单就给我们私加协议或合同,请问客经是个啥东西?是否拿到我们消费者的授权?是否能代表我们消费者?作为电信是否核实前面几个情况?
第三、手机号码是工信部的,不是中国电信的也不是我们个人的,作为运营商的中国电信应该清楚,该号码从 2013 年开户后,该号码使用权就依法赋予我,为何使用权是我的,号码产权是工信部的,你们能跳过我的授权随随便便的给我叠加你们想叠加的协议或者合同?是否也该经过我们同意?
在这里我不说电信流氓企业,但所做的事跟这两个字很符合,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今早 9 点 45 绵阳的 081610000 联系我,告知我靓号协议的事已汇报领导,让领导定夺!(081610000 小姐姐原话),我问了一句“让领导定夺是啥意思?”,081610000 小姐姐直接怼我“字面意思”,你们可以找电信听录音,我觉得一个企业的客服都这班态度,这种企业也很符合流氓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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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
中国电信,作为运营商,在电信用户上面私自定协议,现在采用拖和推的方式,这种企业如何让消费者信服,请媒体介入,请有关部门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