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双流区九江街道万家社区五组村民。我们村在2010年进行了“临空服务园区”拆迁征地项目,当时拆迁政策是依据双府发(2009)30号文件执行。今年我家生了二胎。据双府发(2009)30号文件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的人口可以得到安置。但工作人员以我家在2018年时已交付完房子为由,不予安置新增人口。(2018年政府交付房子时,我们本村只有几户家庭交付完房子,但大多数至今为止都没有交付完房子给村民。)
法律规定同一拆迁项目,同一批拆迁人群应享受同样的分配政策。我们了解到今年本村与我家一起拆迁安置家庭的新增人口,比我家迟上在户口本上的人员仍可分配到房子,且拆迁项目中新增人口享受的政策待遇并末终止,仍在执行当中。且我家并末签暑安置终止终结协议书。所以我家户口本上的新增人口为什么不能分配房子?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帮忙解决我家的实际问题。
以上情况反馈来自四川省双流区九江镇万家5组村民:季桃、张玉芬。新增人口为:季泓蓁。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户因临空服务项目于2010年9月25日与九江街道(原九江镇人民政府)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4人。2018年12月28日与九江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协议书,安置3套安置房,共计249.42㎡,九江街道安置协议约定,已安置结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