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梦里巴国天樾联排别墅一楼硬化和顶楼搭建阳光房情况严重,希望领导可以查明其是否是公共绿地或为开发商预留面积。
根据《物权法》第73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该绿地作为不动产,属于小区业主共同财产。其使用权属性必须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权登记情况使用,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不属于开发商,更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单个业主也无权随意侵占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开发商也无权在出售房屋时承诺住户可以自行开发小区公共绿地,开发商不得要求业主放弃该绿地使用权,业主或他人也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三)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贴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碧桂园梦里巴国·天樾小区部分1楼业主侵占绿化硬化场地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针对该问题,建议你向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2.关于您反映的碧桂园梦里巴国·天樾小区联排别墅顶楼搭建的阳光房的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根据《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14日对楼顶4户违规搭建的业主采取了房屋产权冻结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对其违规搭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规划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科室:区社会事务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2156007
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