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双流华府有个龙湖九里璟颂的楼盘,虚假宣传严重,没有一句实话,严重损伤了消费者,请核实请予处罚
一、 虚假宣传
龙湖九里璟颂开发商,在销售现场的沙盘、电子屏幕、宣传资料等文件上宣传,该项目毗邻“三江公园”,经向双流县自规局了解,给地块未规划任何公园。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请求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就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证据:
二、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条款违法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署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一、12”内容,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就类似情形给予了行政处罚(具体参见杭西市管罚处字(2018)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该违法行为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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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到部分业主提供的证据资料,目前我局执法大队和怡心所正在联合调查处理中,联系电话:858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