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购买的灵活就业医保,从7月开始基数就变成5661了,那1-6月是基数5428,我是按月缴纳的,这种情况1-6月的差额费用是需要补缴吗?如果需要补缴的话该怎么操作?我在微信公众号尝试了,显示的大概是 我已申报 过,不能再缴纳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医疗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您为成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2023年7月开始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由5428元调整至5661元,2023年7月之后(含7月)每月的个人缴费基数按调整后的基数缴纳医保费用,不需要补缴2023年1-6月的基数差额。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13:30与您取得联系,您对区医疗保障局的解释完全清楚,并表示满意。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