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程序等资料不公开,要求一家人单独私人处理,拆迁赔偿价目与实际不符,拆迁费用错算漏算的问题不处理,用威胁的话语来阻止我们录视频录音等公开程序的行为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阆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关心、关注。
一、关于“拆迁程序等资料不公开”的问题:
8月2日,根据南部县阆营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统一安排,阆营高速建设(碑院段)涉及的高坪村、大庙村、罗面村3个村于8月2日在村活动阵地公示栏公示了《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阆中至营山(南部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区域内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函[2023]21号)文件,积极宣传政策,接受群众监督。
关于“要求一家人私人处理”的问题:
为给群众创造良好的协议签订环境,我们在高坪村活动室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在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工作组依法公开与群众逐户进行沟通核实算账和协议签订。在9月1日前,由于天气炎热,为尽量保证办公室室内空调效果,偶有掩门办公情况,不存在闭门办公和私下处理的情况。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全面开放办公,欢迎大家监督。
关于“拆迁赔偿价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碑院镇属于城市规划区外,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中,我们严格执行《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阆中至营山(南部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区域内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函[2023]21号)文件中有关“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精神,依法依规进行核对核算,坚决确保文件精神执行到位,群众利益保障到位。
关于“拆迁费用错算漏算”的问题:
阆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碑院段)由县征补中心对农房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进行登记测量,由第三方公司对房屋结构和面积进行登记测绘和认定。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本着“应登尽登、应算尽算”的原则,由县镇联合工作组会同第三方公司,及时对发现的错登漏登少登的类别和项目及时补登补量补算,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切实保障涉及群众利益。
关于“用威胁话语阻止我们录视频录音等公开程序的行为”的问题:
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启动之前,县指挥部和碑院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及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从严规范自身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对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政策、反复核对补偿项目、认真核算补偿金额,不存在威胁言行。当然,可能有个别工作人员原则性太强,说话语气严肃,让个别群众产生“有威胁感”的错觉,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诚恳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工作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用优良态度和作风为群众服务。